2015年1月9日星期五

[现货]桐华/桐华作品集(步步惊心新版+曾许诺殇+曾许诺+大漠谣)


桐华作品集(步步惊心新版,曾许诺殇,曾许诺,大漠谣新版)



































本套书包括:
《步步惊心新版》、《大漠谣·新版》、《曾许诺·殇》、《曾许诺》



《步步惊心》基本信息
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9月15日)
平装: 624页
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9787540450977, 7540450975
条形码: 9787540450977
商品尺寸: 23 x 15.6 x 4.2 cm
商品重量: 862 g
品牌: 中南博集天卷
ASIN: B005MM1VGI

商品描述

编辑推荐

  推荐1:著名青年作家桐华成名力作,完美融合:穿越、情仇、宫斗、浪漫、残酷等元素,面世五年来,已经畅销五十万套,被誉为言情经典。
  推荐2:收录了桐华为本版本独家续写的三万字全新内容。
  推荐3:是同名电视大戏出品方唐人影视和独家首播方湖南卫视指定和推荐的版本,封面运用唯美剧照,并且超值赠送一套“穿越”明信片,让你和清朝的自己对话。
  推荐3:装帧唯美,定价超值,封套为特种高白细格纸,内装上下册精美《步步惊心》,正文用纸为特种高白轻型。全书厚达624页,定价却只有38,性价比之高,独此一家。

内容推荐
  言情经典,独家新版。
  桐华首度续写三万字内容。随书赠送精美“穿越”明信片。
  白领俪人若曦独立自主,聪明醒目,意外穿越到清朝康熙年间。
  穿越、情仇、宫斗、浪漫、残酷……若曦带着对清史的洞悉卷入这场九王夺嫡的争斗中,不断地与命运抗争或妥协。她知道历史的走向,也知道站在谁一边才是明智的选择,可这里有她深爱之人,于是,她只能处处为营,步步惊心。
  男人的成王败寇之间,会容得下一个女人的烙印吗?若曦离开后,那些她牵挂的人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请跟随桐华一同进入这个爱也惊心、恨也惊心的故事。一切尽在《步步惊心·新版》。

名人推荐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终于下定决心要写这本书的评了,因为太过喜爱,反而不好下笔。许多情节是这样深刻地印在脑子里,一遍遍回想,一遍遍刺痛,却还是忍不住再看一遍。即使被虐得再难过再心痛,也不肯罢手。为什么要这样执着于一个并不存在的故事?九龙争嫡是史实,其中并没有若曦的丝毫关系,可是为什么我要相信呢?
有时候执着一点也不好。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又是莫名其妙的穿越。张晓变成了马尔泰•若曦。恩怨纠葛,风云变幻,拉开帷幕。
起初应该没有几人不喜欢八阿哥。温润如玉,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形象。他对若兰有情,又向若曦表意,着实有点弄不懂他。若曦进宫后每年初一的一封信,牵念像蛛丝一样不曾断绝。一只凤血玉镯,锁住了若曦三年时光。记忆最深刻的却是在府中踏雪的情景,一前一后,渺渺天地间只有他们二人,他上前握住她的手,怎么也不松开,那时八阿哥心里对若曦的情定是毫不虚假的。第三年的信,写着“式微 式微 胡不归”,所以他的爱情,在权力和皇位下,已然式微。
所以当他们在草原定情时,我会这样惊讶。当他不答应放弃皇位时,我又是这样的了然。八阿哥始终是孑然一身的,没有人能进入他心里,礼贤下士只是外表,温文尔雅也是外表,内心的孤单和隐隐自卑才是他的真实元神。
后来的八爷我很是欣赏,懂得了明慧的爱,虽然最终仍旧孑然一身,但还是成了有爱的人。带着弘旺委曲求全,送别若曦就送别了过去。此时他身上的醉人风华,才是他最本性的显露。
然而无论怎样温润的八爷,都始终敌不过胤禛。因为他是雍正,因为他是我喜欢的类型。沉稳的气度和常人无法想象的隐忍,字字句句都击打我心。少年老成,风华自敛。尽管我知道雍正继位后的残酷手段,可我还是喜欢他。有心机,有智谋,有野心的胤禛。
在御花园的一问一答,便是遇见的开始。喜欢的颜色是雨后青蓝,喜欢微雨,讨厌大太阳,最爱喝的茶是太平猴魁,喜欢狗,讨厌猫,最喜欢的花是水泽木兰……他把关于他的几乎一切喜好全都告诉了她,这便是敞开心扉的端点了。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他们凭着这句话,经历了十年的沧海。
答应对方永不欺骗,所以他把此生隐藏最深的秘密向她坦白。“想要。”这次压下的赌注,是值得的。
畅春园的荷塘里,小船上,难得的慵懒低笑,摄人心魂。
最感动的是挡箭的一瞬间。没有理智,只是内心最纯净的愿望,他用身体为她挡住了白羽箭。事后他竭力否认:“如果给我时间考虑,我一定不会这么做的”,可是你还是挡了,对不对。
雍正办事总是果断坚决,但总是用最极端的方式解决,不留丝毫转圜余地。后来一步步地铲除威胁,渐渐显露出帝王本色。或许古来帝王皆寂寞,没有爱,没有恨,不为自己活着,皇帝宝座上,坐的还是不是那个,会为若曦奋不顾身的男子呢。
最喜欢的是胤禛,最欣赏的却是十三。恰巧,我也喜欢嵇康阮籍,恰巧,我也推崇魏晋风骨。他真是生错了时代的男子,洒脱不羁。可以在男尊女卑的时代里和若曦做知己,“非关风月,只为真心”,这样的见识谁能比得上。
被幽禁十年,原来挺拔的身躯不再,但灵魂依然是屹立不倒的。胤禛把他看作唯一信赖的人,他却能明白,当初的四哥,现在首要的地位,是皇上。
十三与绿芜是我此书中最欣赏的一对,远胜于胤禛和若曦。绿芜这个女子我很是钦佩,敢爱敢恨,在十三最痛苦的十年陪伴他,出来后又为了十三和家族自尽。相忘于江湖何尝不好。
十三的一生不亏欠任何人,怡亲王胤祥。
十四是最琢磨不透的。不懂他到底想不想要皇位,不懂他做这么多事究竟是为什么。这么多不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当我看见他还留着当年草原上那支金簪时,我明白他始终是喜欢若曦的。只不过不说,也永远没有机会说了。
若兰,也是个奇女子。为了少时恋人,竟然对八爷毫不动心。死前还请求休妻,好让自己的灵魂能不受羁绊,去寻戈壁上的他。
明慧,有些好胜,有些跋扈,但始终不过是个寂寞的人。自始至终只爱一个的,也只有她一个而已。悬梁焚火,一切只因舍不得与丈夫分离,若非死别,决不生离。所以她选择死别。
敏敏和佐鹰,是难得的眷侣。懂得惜福,才能幸福。
这皇宫真是步步惊心的地方,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也许只有看不见你了,才能如此放肆地去爱你。
即使你再也不原谅我,我也不后悔,在我的短梦依然中,曾经遇见过你。

媒体评论
  最近写了三万多字的《步步惊心》的番外,或许不能叫番外,应该叫后续故事。写到十三逝世,敏敏在塞外听说消息后,我突然就跟着敏敏一起哭了。
  —— 桐华
  《步步惊心》出新版了,桐华微博上说这是她最满意的一个版本,还增加了新的三万字内容,和很多读者一起,我们翘首以待!
  —— 湖南卫视
  作为桐华的穿越处女作,《步步惊心》里所涉及的内容,一直被认为是“九子夺嫡”穿越鼻祖之作。
  ——《东方卫报》
  在整个穿越史上,《步步惊心》绝对是一部标志性的作品,它独具风格的历史演义和凄美绝伦的爱情架构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摆脱了一般言情小说的窠臼,而更像一部传奇。
   ——《时尚》
  “言情”是女人每天都在做的梦。如果说《步步惊心》的梦在历史的深渊上盘桓,那么这一次,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时代的梦,一个忧伤的裂痕。
   ——《北京青年》
  《步步惊心》充满着意外,《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充满着秘密。无论人生经历多少意外,心底的秘密要穿越多少时光,我们依然会含着泪承认:爱着,是人这辈子做过的最好的事。
   ——《LADY格调》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用《步步惊心》里的这两句诗,献给那些深爱过却不能在一起的情侣们。
  —— 《瑞丽》
  与以往穿越小说中主人公天马行空、无所不能的情节相比,《步步惊心》去除了夸张的成分,更加暗合历史,偏重展现权力争斗。被誉为“清穿小说鼻祖”。
  ——国际在线

作者简介
  桐华:“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是从小惯看的景色。向往着“小桥流水人家”,工作后索性跑到南方,领略一番芭蕉夜雨,薄暮昏冥。现定居美国。一直觉得人生不管是“大江东去,浪淘尽”,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都该体会经历。已出版作品:《步步惊心》《大漠谣》《云中歌》《被时光掩埋的秘密》《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曾许诺》《曾许诺殇》。

目录

《步步惊心·新版》 上册
 第一章    梦醒处,已是百年身
 第二章    同来何事不同归
 第三章    少年不识愁滋味
 第四章    人有悲欢离合
 第五章    酒入愁肠应易醉
 第六章    知己一人谁是
 第七章    花灯醉,少年行
 第八章    才始春来春又去
 第九章    把酒言欢塞上
 第十章    胡不归,所为何
 第十一章  劝君惜取少年时
 第十二章  一种相思独自愁
 第十三章  妆成秀色酬君意
 第十四章  携手处,游遍芳丛
 第十五章  一层秋雨一层凉
 第十六章  落花随水情亦逝
 第十七章  鲜衣怒马,莫多情
 第十八章  罗带飘舞月中仙
 第十九章  木兰花开有情无
 第二十章  事事堪惆怅,断柔肠
《步步惊心·新版》 下册
 第一章 有情终古似无情
 第二章 行尽处,云起时
 第三章 知己把酒话从容
 第四章 雷霆怒,痴人愿
 第五章 恩怨两边哪堪计
 第六章 相忘谁先忘
 第七章 祸福从来不可期
 第八章 心安即归处
 第九章 喜生忧,爱生畏
 第十章 相逢犹恐是梦中
 第十一章 不许孤眠不断肠
 第十二章 一缕芳魂归青山
 第十三章 姹紫嫣红开遍
 第十四章 何不相守慰寒影
 第十五章 不悔情深恨匆匆
 第十六章 难抛往事一般般
 第十七章 头白鸳鸯失伴飞
 第十八章 曷不委心任去留
 第十九章 离别苦,相思念
 第二十章 花落人亡两不知
 第二十一章 后记
 番外一 杏花、春雨、少年笑
 番外二 一窗明月满帘霜
 番外三 寒梅落、泪随风
 番外四 九重三殿谁为友
 番外五 往事哪堪再回首

序言

不思量,自难忘

桐华
本来没有打算为再版写序,我的倾诉欲好似都已融入到故事中,所以,故事结束后,我总觉得无话可说。
可无杀编辑建议我写个自序,她说这是你的第一个故事,是它出版五年后的再版,根据它改编的电视剧正好也要上映,难道你就不想和喜欢这个故事的人分享一下你的心路历程吗?
她的话打动了我,所以,有了这篇纪念五年再版的序。
2005年5月16日,刚到美国不久的我,旧日生活已结束,新的生活还没开始,很闲,很无聊。一时冲动,我在线写了《步步惊心》的第一节,检查完错别字后,立即贴到网上。
大概贴到第三节的时候,开始有人留言,本来还在担心没有人看的故事,却渐渐地收到了很多读者的喜欢,我对这个故事越来越严肃认真,吃饭睡觉都在思考故事。我不是专业写手,我高中是理科,大学是商科,平时从不玩弄文墨,我完全不知道这个故事该怎么写,只是凭着一种激情和认真。当时的我没有想到我能写完一部四十万字的故事,没有想到它会出版,更没有想到它会被拍成电视剧。
2005年8月,我签署了《步步惊心》的出版合同,合同上很多名词我都没看懂,我也不关心,我的心态是完全不在乎钱,觉得写故事很快乐,快乐完了,故事还能变成一本书,已经是我最大的收获,甚至大半年后,我才弄明白什么叫版税。这种心态让我无所畏惧,永远以故事为第一,再弱势时都很强势,可以对出版商说不,但同时也让我吃了很多苦。
2005年10月30日,我将全稿发给了出版商,等待出版,本来承诺春节前出版,可书商对它的市场没有什么信心,所以出版时间一拖再拖。其间,发生了很多事情,总而言之我的第一次出版很艰难,我是个不喜欢诉苦的人,所以不多提了。
2006年4月,《步步惊心》正式出版。因为出版商陷入财务纠纷,与合作伙伴闹翻,《步步惊心》成为了牺牲品,书的上市没有任何宣传,含下册的整套书不能在主营渠道新华书店销售,也不能在当当网销售,某个角度来说,这应该是注定失败的一本书,但那一年,凭着读者的口耳相传,这套书成为了畅销书,在那之后,依旧是凭着读者的口耳相传,成为了常销书。
曾有读者在网上说,你知道我是怎么开始看这本书的吗?是我在新东方上课时,给我们讲课的老师强烈推荐的。
有读者说,她去买书,问《步步惊心》在哪里,营业员不知道,她找了半天,发现书放在最不起眼的角落,她买了一套,然后趁着营业员不注意,偷偷摸摸地把剩下的两套书搬运到了最显眼的地方。
六年时间,发生了很多事情,难过有,欣喜有,但不管何种,都只是漫长人生中的一朵浪花,可你们所做的,我一直铭记。
我无法向那位老师,那个悄悄搬运书的朋友,以及推荐书给你们的朋友,把书推荐给别人的你们当面道谢,只能在这里,告诉你们,没有你们的喜欢,没有你们的支持,一切都不会发生。
谢谢你们!

文摘

[番外一]

杏花、春雨、少年笑
雍正四年。
春寒仍料峭,女孩儿怯弱畏寒,还穿着夹袄,承欢却已经不顾嬷嬷劝阻,换上了胭脂红的春衫,她又好动,不喜繁重的头饰,背着嬷嬷,强逼丫头给挽了一个简单的小鬟髻。
下午是习筝的时间,先生却教着教着,一头栽到筝上,昏睡过去。
承欢窃笑着拿戒尺去戳先生,窗户外,一个眉目疏朗、满脸调皮的男孩儿笑道:“别玩了,把他玩醒了,你就走不了了。”
承欢冲他做了个鬼脸,说道:“我给他下的药分量足着呢,他这一觉没两三个时辰,醒不了。”拿毛笔在先生额头上画了一只呼呼睡觉的乌龟,提着裙子,踩到凳子上,直接从窗口翻了出去。
男孩儿在窗户外面接住她,两人手牵手地狂跑,一口气跑了大半个时辰,直跑到会心桥边,才停下来大喘气。
男孩儿是五皇子弘昼,生性调皮,老闯祸,因为怕受罚,凡事总喜欢带上深受雍正宠爱的承欢,原本只是想找个垫背的,可时间长了,垫背垫出了真感情,两人倒比亲兄妹还亲,做坏事有弘昼必有承欢,闯了祸有承欢也少不了弘昼。
承欢看着头顶才吐新叶的垂柳,说道:“可惜弘历哥哥有了新嫂子,就不怎么理我们了。”
弘昼笑道:“倒不是因为新嫂子,而是因为皇阿玛。”弘昼说着,学着弘历恭敬的样子,目不斜视地走路,一口一句:“是,皇阿玛。”
承欢扑哧一声笑出来,想着弘历只怕正在说这句话呢。
勤政殿内,弘历低着头,恭敬地说:“是,皇阿玛。”刚说完,只觉鼻子发痒,不禁打了一个喷嚏。他惶恐不安,怕皇阿玛觉得不敬。
怡亲王允祥解了围,笑道:“有人在背后念叨四阿哥。”
弘历忙笑了笑,算是混了过去。
弘历在雍正身边随侍了一整个下午,从勤政殿出来后,只觉得头上仍有两道目光压迫着他,心情十分低落。皇阿玛性子喜怒不显,无论他如何勤奋努力,却难得一句赞语,反倒常常当着众人的面呵斥训诫。有时候会觉得很是疲惫,甚至很不想见到皇阿玛,可又容不得他不见。
弘历看到几个太监满脸急色,如无头蜜蜂一般四处乱转,随口问身边的小太监:“怎么了?”
“听说五阿哥又逃学了,他们正四处找人。”
他紧蹙的眉头终于舒展了几分,皇阿玛近年来向佛之心愈重,少近女色,不可能再有所出,能继承皇位的人只有他和弘昼。弘昼聪慧机敏,本是力敌,可他玩心重,总不肯在正事上花工夫,所以皇阿玛只有他了,不管满意不满意。
走到会心桥边,桥这边杨柳依依,对岸却是绚丽的杏花林。
轻薄的花瓣如冰似绡,一朵又一朵密密地结在枝头。浅浅的粉、浓浓的白,堆满天际,似雪非雪、如雾非雾。微风一吹,便有花瓣纷纷坠落。地上已经落了一地的香雪,桥下的碧波上也荡漾着无数碎花。
弘历信步穿行在花瓣雨中,忽看杏花林中的秋千架上,一个女孩在空中荡漾。秋千越荡越高,她却一点儿不怕,笑声清脆,穿破迷蒙的杏花雨,洒满天地。
胭脂红衣若朝霞一般绚烂,如瀑的青丝未被宫饰束缚,活泼地飘舞在粉白的花瓣雨中。弘历第一次懂得,几缕飘扬的墨黑竟也能带着旖旎春色。
他不禁停了脚步,心下惊异,哪个宫的宫女胆子如此大?转念间就立即明白,暗叹了口气,转身就要走,女孩“啊”的一声惊叫,从秋千架上跌落。
他忙回身,飞跃上前,展手去接。
在飞扬的花瓣雨中,她就如花中精灵般落入了他怀中,脸上没有惊怕,反倒满是调皮得意。
“弘历哥哥,我是故意的。”
弘历怔怔地凝视了怀里人儿一瞬,才若无其事地将她放到地上,笑着说道:“如果我接不住你呢?”
承欢肯定地说:“我知道你能接住,只要你想做的事情,你都能做到。”
弘历一个瞬间就心情大好,似乎在皇阿玛身边所受的委屈挫败都烟消云散,笑问道:“弘昼带你出来玩的?他人呢?”
承欢笑指指杏花林深处:“在那边,他们不肯带女孩儿玩,我就自己来荡秋千了。”
弘历说道:“走,去看看。”
两人还未走近,就听见弘昼和人在吵架。
“我的阿玛、额娘都是堂堂正正的满人,祖上是跟着太祖皇帝打进关的,承欢算什么破玩意儿?一个假格格。”
弘昼一拳就打在说话人的脸上,对方也没客气,立即回敬了弘昼一拳,两个人扭打在地上。
和弘昼打架的人是弘历嫡福晋富察氏的弟弟,周围的男孩也都出身显贵,骨子里带着狂傲,弘昼又向来没什么皇子的威严,所以没有劝架的,反倒鼓掌叫好。
弘历清了清嗓子,咳嗽了一声,众人看到他,立即躬身行礼:“四阿哥吉祥。”
地上的两个人却仍扭成一团,弘历吩咐道:“拖开他们。”
几个人立即各拖一个,分开了他们。
弘历斥责了弘昼几句,弘昼想辩解,看到承欢呆呆站在后面,他嘴唇一抿,把要说的话全吞了回去。
训斥完弘昼,弘历命他们都退下。
等众人走了,弘历俯身去查看弘昼脸上的伤,还未开口,弘昼就说道:“我明白四哥的意思,事情闹大了,若被皇阿玛知道,肯定不管对错,第一个揭我的皮。”
弘历对这个捣蛋却聪慧的弟弟倒是真心疼爱,笑道:“你心里明白就好。”
承欢走过来,不解地问道:“为什么他们总喜欢骂我?”
弘昼立即说:“哪里有的事情?”
“你不用哄我,我心里都清楚的,他们说我是捡来的,说我不是阿玛的亲生女儿,我是一个野种。”
弘昼大叫道:“胡说,都是胡说!谁说的?你告诉我,我去帮你打烂他的嘴。”
承欢安静地看着他,眼中隐有哀伤,弘昼反倒再嚷不出来。
弘历双手放在承欢肩上,半弯下身子,凝视着承欢,笑说道:“在这紫禁城里,问谁是皇阿玛最宠爱的人,你若排了第二,没人敢排第一,他们心里嫉妒你,自然就编排话来诋毁你,你若当真了,就中了他们的诡计。你会让他们得意吗?”
承欢想了想,信了弘历说的话,说道:“我不会。”
“那就笑一笑。”
承欢立即笑了,若春风拂面、花绽枝头,令天地顿时明媚,一直气鼓鼓的弘昼不禁也笑了起来。
弘历笑说道:“快要用晚膳了,服侍你们的太监宫女肯定已经找慌了,我送你们回去。”
弘昼小声嘟囔道:“送前面少了一个‘押’字吧?”
承欢噘着嘴,说道:“弘历哥哥自从大婚后,都不肯和我们玩了。”
承欢和弘昼相视一眼,突然从地上抓了一把杏花瓣,打向弘历,弘历忙伸手挡,却仍是落了一脸。弘昼和承欢都放声大笑起来,边笑边用花瓣做武器,不停地丢向弘历。
弘历看到他们的样子,像回到小时候,忽然间放开了一切,也从草地上揽花瓣,用花瓣去打承欢和弘昼。
一时间,缤纷的杏花漫天飞舞,三个人打得不可开交,满头满脸都是花瓣。
三人玩累了,席地而坐。
弘昼赖皮地靠在弘历身上,仰着头吹气,把接近自己脸颊的花瓣都吹开。
承欢捡了一支柳条,递给弘历,弘历熟练地将柳条编成一个头冠递回给承欢,承欢把杏花插了一圈,戴在头上,展开双手,边转圈边问道:“好看吗?好看吗?我像不像杏花仙子?”
其时,一轮红日薄西山,万点飞花醉春风。斜阳花影里,承欢笑靥如花、胭脂色浓。
弘历只是微笑,没有说话。弘昼咬着一片柳叶,懒洋洋地说道:“《西游记》里有个杏花女妖怪,好像被猪八戒一钉耙给打死了。”
“我去告诉皇伯伯,你不好好读书,却去看什么妖怪书。”承欢一脚踢起地上的落花,扬得弘昼满脸,弘历也被波及。
两人正在拌嘴,服侍承欢的老嬷嬷寻了来,看到承欢的装扮,脸一时白一时青,又不敢说重话,只能不停地念叨,押着承欢去梳头换衣。
弘历笑着抓起弘昼,说道:“把你这只孙猴子押送回去,我就要去忙正事了。”
弘昼看周围没人,期期艾艾地说道:“宗谱上记载承欢是十三叔和嫡福晋所生,论血统再没有比她更尊贵的了,为什么那些人总要拿她的身世说事?”
弘历说道:“宗谱上既然都那么写了,你管别人说什么呢?”
“可……”弘昼涨红着脸,迟疑了半晌,才敢问,“承欢是皇阿玛的私生女儿吗?”
弘历呆了一下,大笑起来:“越传越离谱了,先是说承欢不是十三叔的亲生女儿,如今又变成了皇阿玛的私生女,连你竟然也去听这些混账话。”
弘昼结结巴巴地说:“若是十三叔的女儿,十三叔为什么对她一直不亲?为什么一直放在宫中养?承欢的额娘就更古怪了,这么多年,你可见她抱过承欢一次?客气有礼如待外人,怎么会有这样的额娘?十三叔的儿子女儿一大堆,皇阿玛为何只对承欢如此特别?别说公主不如她,就是我们两个也比不得她。我记得皇阿玛身边以前有一个宫女,承欢私心里一直把那个宫女当额娘,那个宫女叫什么来着,我想不起来了,好像叫……”
“弘昼!”弘历的面色突然变得严肃,“永远不要提这个人,你额娘应该私下警告过你。”
弘昼忙闭嘴,过了半晌,愤愤不平地说道:“我不在乎承欢是不是皇阿玛的女儿,反正我们一块儿玩大,我早当她是妹妹了。我就是觉得好奇,不明白宫里的人为什么对承欢的身世讳莫如深。四哥,你知道吗?你如果知道,就告诉我吧,我绝不会告诉别人。”
弘历叹了口气,说道:“我又能知道多少?皇阿玛、十三王叔肯定知道,可谁敢去问他们?皇后娘娘和十三福晋肯定也知道,可她们两个都是锯嘴葫芦的性格,绝不会告诉我们。”
“所有人都偷着议论承欢,四哥就从没好奇过吗?”
“我问过额娘,额娘也说不清楚,她说皇阿玛当年突然就抱了个女婴回府,交给皇后娘娘抚养,对府里的人说是十三王叔的女儿,却一字不提是谁所生,额娘她们当然也不敢多问。我当时已经懂事,还去看过承欢,那段时间皇阿玛整日与和尚道士往来,府里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喘。”
弘昼笑道:“除了承欢,谁敢在皇阿玛跟前大喘气呀?我都恨不得一辈子不见皇阿玛,做他的儿子真是太累了。”
弘历摇摇头道:“你不明白,那段时间……”他忽叹了口气,说道:“不管承欢是不是十三王叔的女儿,肯定是爱新觉罗家的骨血,因为承欢的名字是皇爷爷亲赐,皇爷爷不会乱认孙女。”
弘昼叹道:“真是一笔糊涂账,当年的事情怎么就这么乱呢?”
弘历说道:“你别再私下里乱打听了,若被皇阿玛知道,仔细揭你的皮。”
“我心里有分寸,这事儿摆明了皇阿玛就是不想让人知道,所以我们也不可能知道的,知道的人都……”弘昼在脖子上比画了一下。
弘历不吭声,弘昼也罕见地表情凝重。当年的九王夺嫡,他们虽没经历,也没有人敢在他们面前提,可隐约中,总会听闻点滴,只是点滴已经够让他们心惊胆寒,他们都隐隐地畏惧着皇阿玛,八叔、九叔,甚至他们的大哥都死得很隐秘。
一瞬后,弘昼又嘻嘻哈哈起来,笑道:“四哥,我回去了。”
弘历笑道:“你安心回去,在背后嚼舌头的人,我会让他们管好自己的舌头。”
弘昼说道:“知道四哥肯定不会只骂了我就完事的。”嘻嘻笑着作了个揖,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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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谣》基本信息
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第1版 (2012年3月1日)
外文书名: The Song of Sesert
平装: 600页
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7540453540, 9787540453541
条形码: 9787540453541
商品尺寸: 23 x 15.4 x 4 cm
商品重量: 798 g
品牌: 中南博集天卷
ASIN: B007CEGY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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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里行间无不跨出一个英雄少年——横刀立马、叱咤草原的热血形象。  
但历史呈现给我的印象一直是:天妒英才,让他24岁英年早逝。这一直是我当时学历史时的深深的遗憾。   
但近来我N次的读了80后作者桐华《大漠谣》,惊喜若狂,世间竟也有同我一般惜英才的女子,为霍去病安置了童话般的归宿。   
可惜我没有她那样的妙笔生花,只是对她为霍去病编织的美好结局爱不释手,每每在静静的夜晚,幽淡的灯光下沉浸在霍去病的故事中。   
桐华的《大漠谣》为霍去病杜撰了一个草原狼群长大的真性情女子,霍去病就是为了她,拒绝汉武大帝的公主赐婚,发出了“匈奴不灭,何以为家”,多么巧思妙想的构思与历史相连,霍去病为了忠诚专一的爱情拒绝了皇族的联姻。故事美妙的以霍去病假以代尸,与相爱的女子隐姓埋名逍遥大漠、远离长安,自在徜徉与大漠孤烟直的广袤江湖。
多么缜密的构思换来与历史的吻合,将传说中的历史续上新篇。  
书中描绘了一个出生卑微、性情冷淡、在沙场上奔放豪迈的少年,十几岁征战匈奴,少年老成,屡屡创下以少胜多、单枪匹马直入匈奴心脏、出其不意立得战功的军是奇迹。
正是这样一个在战场上如鱼得水的汉子,难逃世俗人间,回的都城长安,落入政权纷争。那样一个生龙活虎的战将大败匈奴、骁勇无比落入和平的繁华都城、落入亲人们争权夺利的是非圈,他渴望简单幸福的世外桃源,屡屡的政治漩涡,屡屡的阴谋手段,逼得他使计争斗离开“人间”。   
豪情时气吞山河,柔情处缱绻缠绵,桐华描述了那样一个古怪精灵的奇女子,来陪这样一个英雄少年!  
真希望真实的历史如桐华描绘的一般,让衣不解带、以马为床、辛苦作战的霍去病没有太多遗憾,让他能拥有赫赫战功,让他能拥有如意美眷,让他征战的艰辛能换来后半生的甘甜。   
《史记》中将霍去病记载为飞扬跋扈、奢靡浪费、意气用事的不羁少年,但对他24岁突然逝去却未作出如细叨念。   
谢谢桐华的细思柔怀、丝丝缕缕间插入缠绵的情感,为曾经史书中生硬的铁汉披上朦胧的细纱,让一代少年不枉此生,有情意相投的美人相伴,弃权野、抛恩怨,携手相伴天地间!
窗外的弯月,只有你见证了古今的史实;无边的群星,只有你陪伴过千年的英贤,只有你承载过英雄的宝驹。绵绵的细沙,只有你亲拭英雄少年的面颊,让人羡慕的大自然曾与我的英雄同行,可叹我这千年后的多情女子只能望星月感叹!
茫茫历史书卷,我独慕少年霍去病。历史的车轨千道万弯,惜不能同一航道。  
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无限!

作者简介

桐华,“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是从小惯看的景色。向往着“小桥流水人家”,工作后索性跑到南方,领略一番芭蕉夜雨,薄暮昏冥。现定居美国。一直觉得人生不管是“大江东去,浪淘尽”,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都该体会经历。已出版作品:《步步惊心》、《大漠谣》、《云中歌》、《被时光掩埋的秘密》、《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曾许诺》、《曾许诺•殇》。


目录

上册

第一章 往事
第二章 初遇
第三章 重逢
第四章 美人
第五章 窗影
第六章 沉醉
第七章 身世
第八章 惊遇
第九章 心曲
第十章 刺杀
第十一章 送帕
第十二章 请客
第十三章 落花
第十四章 赏星
第十五章 相约
第十六章 离去
番外 盼双星

下册
第一章 绑架
第二章 情愫
第三章 鸽魂
第四章 失身
第五章 初吻
第六章 逃命
第七章 蹴鞠
第八章 灿笑
第九章 情乱
第十章 怒吻
第十一章 吵架
第十二章 生病
第十三章 哀恸
第十四章 情舞
第十五章 出征
第十六章 中毒
第十七章 毒计
第十八章 险计
第十九章 信任
第二十章 死计
第二十一章 偶遇
第二十二章 逍遥
番外 伤只影
后记

后记

写这个故事的初衷是因为我的第一部小说《步步惊心》。我写那个故事,到最后,感觉犹如一只笼子中的困兽,左冲右突想要冲出笼子,却找不到任何出口。人物的命运已经被宫廷的大环境,被人物的性格局限,我给了故事脉络导向的结局,心中却很是压抑。然后在这种极度压抑的状况下,考虑写一个基调明快、张扬向上的故事,当我选择时代的大背景时,目光投向了汉唐。是呀!这两个朝代,我们是神采飞扬的,我们是自信的,我们是海纳百川的。然后,《大漠谣》的故事诞生了。

刘彻时代的汉朝是积极扩张的,疆域在他手中一再扩大。我在想一个民族用了这个朝代的名字来称呼自己,可想而知这个朝代对整个民族的影响。而这一切和刘彻,和卫青,和霍去病这些人密不可分。不管刘彻做过的诸多事情,但是在他手中,霍去病说出了:“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千里亦必诛之。”这句话千载而下,依然让闻者动容。
想要感受那个时代,那句话的力量,那就需要简单了解一下当时匈奴帝国的强盛。匈奴统治结构分为中央王庭,东部的左贤王,和西部的右贤王,控制着从里海到长城的广大地域,包括今蒙古、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中亚北部、中国东北等。如果没有文景之治的休养生息,如果没有汉武帝的雄心激昂,如果没有卫青、霍去病这些天才将星,汉民族会走向何处?
因为历史没有如果,所以我无法具体想象。但是当匈奴大败给汉朝后,他们向北远走欧洲。我们可以看一下之后的匈奴人对欧洲文明的冲击:一、他们将当时最强盛的帝国阿兰帝国灭亡,国王被杀;二、他们征服了日耳曼人所建立的东哥德王国,其辽阔的疆土东起至顿河,与阿兰人接壤;西至德聂特河与西哥特人为邻;南起黑海;北至德聂斯特河的支流,普利派特河沼地;三、匈奴人征服北方的日耳曼部落后,又夺取了匈牙利平原。由此,从黑海到多瑙河以北的大片土地,尽入匈奴人之手,导致了罗马帝国的灭亡;四、匈奴人对拜占庭和色雷斯各省的进攻,除东罗马首都君士坦丁堡城外,东罗马全军覆没,不得已与匈奴签了城下之盟。
这一切让我们从侧面感受到了汉族的强盛和激昂。
写《大漠谣》时,我一面感受着一个民族的崛起,为此激动振奋,一面会禁不住遥想着那些周边弱小民族的痛苦和他们在面临民族灭绝危机时的奋力抗争。所以,笔下有了李妍这种螳螂挡车、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物,也有了孟西漠这样游走在中间的人物。墨子和庄子代表的两种理念,成为孟西漠内心深处的矛盾。其实,入世和出世这种矛盾一直是中国文人永恒的心理挣扎。入世又分为消极和积极,出世也是如此,这也是后来为什么结合了儒家思想的佛教思想会受到中国文人的喜爱,因为禅意给了他们精神退避的家园,是看似消极的积极。孟西漠最后的选择就是看似消极的积极。
李妍和金玉的人物塑造受一部电影《滑动门》的影响。那里面探讨着人生的无数可能,在一列地铁前,你赶上了,人生会是怎么样?赶不上,又会怎么样?李妍和金玉就是如此,我给了她们相似的遭遇,让她们有类似的命运,但是两个人选择不同,人生路口的际遇不同,最后的人生截然不同。
霍去病和孟西漠,一个代表着整个民族飞扬激昂的进攻姿态,一个展示了时代巨轮下对个体关注的守护心态,一个代表着当时痛打匈奴的激扬民族精神,一个反映了在战争下呵护弱小的仁爱之心。汉族反击匈奴固然让人热血沸腾,但是战争造成的殃及无辜也让人无奈。那些史册永远不会记录下名字的普通士兵李诚,那些因为战争流落异乡卖身的歌舞女,那些远嫁匈奴的汉家女儿,他们的遭遇绝对不可以因为更高角度的利益,而被认为理所当然,个体生命只有一次!
对于孟西漠和李妍,他们的出身就决定了他们身份的尴尬。不管在任何空间和时间,不能和时代主流思想一致的人,都会注定内心的痛苦与孤独。
不过由于第一人称所限,由于故事的定位,情节处理中,很多的矛盾其实淡化了,选择了字面的点到为止。
迄今为止写了六个故事,这个故事,大概是写过的故事里面,最让我心情愉快和幸福的故事,和写《步步惊心》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写它的时候,我自己会常常写着写着傻笑,也会走路的时候,望到蓝天,就笑了。
还会看到美丽热烈的花就想,人生就该这样呀!
轰轰烈烈地开一回,一回就够,甚至一次就够!只要开过,只要燃烧过,只要热烈过,一年,一月,甚至一天。
很开心,很幸福的感觉。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十七八九岁的年级,到结束时,他们仍然很年轻,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所以这个故事本就该是年轻的,放纵的。
到后来渐渐沉重,是不是因为年经时的激昂,年轻时的狂傲,年轻时的飞扬,总是会遇到社会的挤压?连那么骄傲,那么热烈的小霍都不能逃脱?不能逃脱社会,不能逃脱那些“老人”们已经划好的游戏规则?
我们在微微的痛苦中艰难地蜕掉年轻的尖锐,我们用渐渐磨平的温和稳重、礼貌谨慎、谦虚虚伪和冷漠融入了一个个方格的社会,如果一不小心越界,小心!会刺痛你的!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可是小霍呢?我想象不出来。所以他只能死亡!
可是因为他是小霍,因为小玉,因为小九,总是会有幸福的感觉,我不想太难受,所以我没有理会历史的记载,任性自私地满足了自己的希望,毕竟这是一个故事,它不是历史。
我自己十分喜欢这个故事,大概是因为写作过程中的快乐。这里面有一些永远属于年轻的东西。属于明媚的东西。
也因为他们三个人带给我的快乐。
十分感谢阅读这个故事的你们!谢谢你们和我分享了一段年轻、飞扬、蓬勃!
桐华

插图:



文摘:
  日子轻快一如沙漠中的夜风,瞬间已是千里,不过是一次受伤后的休息,草原上的草儿已经枯萎了三次,胡杨林的叶子黄了三次。三年多时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随着狼群,从漠北流浪到漠南,又从漠南回到漠北。打闹嬉戏中,我似乎从未离开过狼群,与阿爹在一起的六年似乎已湮没在黄沙下,可惜……只是似乎。
  沉沉黑夜,万籁俱寂,篝火旁,我和狼兄一坐一卧,他已酣睡,我却无半丝睡意。白日,我再次看到了匈奴军队——三年中的第一次。措手不及间,隆隆马蹄声惊醒了尘封多年的过去。
  九年前,西域,沙漠。
  一个人躺在黄沙上。
  我盯着他的眼睛,他也盯着我。有蜥蜴从他脸上爬过,他一动不动,我好奇地用爪子轻拍了拍他的脸颊,他依旧没有动,但微不可见地扯了下嘴角,好像在笑。
  我从太阳正中研究到太阳西落,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躺着不动,他快要渴死了!
  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明白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把自己很费力、很费力捉住的小悬羊给了他?为什么莫名其妙地给自己找了个阿爹?难道只因为他的眼睛里有一些我似乎熟悉,又不熟悉的感觉?
  饮过鲜血、恢复体力的他,做了据说人常做的事情——恩将仇报。他用绳子套住了我,把我带离了狼群生活的戈壁荒漠,带进了人群居住的帐篷。
  他喝了小悬羊的鲜血,可是他却不准我再饮鲜血、吃生肉。他强迫我学他直立行走,强迫我学他说话,还非要我叫他“阿爹”,为此我没少和他打架,他却无所畏惧,每一次打架都是我落荒而逃,他又把我捉回去。
  折磨、苦难、煎熬,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如此对我,他为什么非要我做人?做狼不好吗?他和我说,我本就是人,不是狼,所以只能做人。
  当我开始学写字时,我想明白了几分自己的身世:我是一个被人抛弃或者遗失的孩子,狼群收养了我,把我变成了小狼,可他又要把我变回人。
  “不梳了!”我大叫着扔掉梳子,四处寻东西出气。折腾得我胳膊都酸了,居然还没有编好一条辫子,本来兴冲冲地想在湖边看自己梳好辫子的美丽样子,却不料越梳越乱,现在只有一肚子气。
  天高云淡,风和日丽,只有一头半大不小的牛在湖边饮水。我鼓着腮帮子看了会儿黑牛,偷偷跑到它身后,照它屁股上飞起一脚,想把它赶进湖中。牛“哞”地叫了一声,身子纹丝不动。我不甘心地又跳起给了它一脚,它尾巴一甩,扭身瞪着我。我忽然明白事情有点儿不妙,找错出气对象了。应该欺软不欺硬,这头牛是块石头,我才是那个蛋。
  我决定先发制牛,弓着腰猛然发出了一声狼啸,希望能凭借狼的威势把它吓跑。往常我如此做时,听到的马儿羊儿莫不腿软奔逃,可它居然是“哞”的一声长叫,把角对准了我。在它喷着热气、刨蹄子的刹那,我一个回身,“嗷嗷”惨叫着开始奔跑。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骂固执蠢笨的人时会用“牛脾气”了。
  狼和牛究竟谁跑得快?我边“啊啊”叫着,边琢磨着这个问题,等我屁股堪堪从牛角上滑过时,我摸着发疼的屁股,再没有空胡思乱想,专心地为保命而跑。
  左面,急转弯,右面,再急转弯,左面……
  “牛大哥,我错了,你别追我了,我再不敢踢你了,我以后只欺负羊。”我已经累得快要扑倒在地上,这头牛却蹄音不变,嘚嘚狂奔着想要我的命。
  “臭牛,我警告你,别看现在就我一只狼,我可是有很多同伴的,等我找到同伴,我们会吃了你的。”蹄音不变,威胁没有奏效,我只能哭丧着脸继续跑。
  我大喘着气,断断续续地道:“你伤……了我,我……我……我阿爹会把你煮着吃了的,别再追……追……我了。”
  话刚说完,似乎真起了作用,远处并肩而行的两个人,有一个正是阿爹。我大叫着奔过去,阿爹大概第一次看我对他如此热情,隔着老远就大张双臂扑向他怀中,脑子一热,竟然不辨原因,只赶着走了几步,半屈着身子抱我,等他留意到我身后的牛时,急着想闪避却有些迟了。这时,阿爹身旁的男子一个箭步拦在他身前,面对牛而站。
  我大瞪着双眼,看着牛直直冲向他,眼看着牛角就要触碰到他,电光石火间,他双手同出,握住了牛的两只角,黑牛愤怒地用力向前抵,蹄子踏得地上草碎尘飞,他却纹丝不动。我看得目瞪口呆,脑子里唯一冒出的话是:他如果是狼,肯定是我们的狼王。
  阿爹抱着我避开几步,笑赞道:“常闻人赞王爷是匈奴中的第一勇士,果然名不虚传。”那个少年侧头笑道:“一点儿蛮力而已,所能降伏的不过是一头小蛮牛,哪里能和先生的学识比?”
  阿爹看我挣扎着要下地,放了我下去:“我所懂的不过是书上的死道理,王爷早已经从世事中领会。”
  我走到少年身旁,照着牛腿就是一脚:“让你追我!还追不追?追不追?踢你两脚,竟然敢追得我差点儿跑死。”
  本来已经被少年驯服了几分的牛忽然蛮劲又起,摇头摆尾地挣扎着。阿爹一把拽回我,对少年抱歉地说:“这是小女,性格有些刁蛮,给王爷添麻烦了,快些给王爷行礼。”
  我立着未动,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彼时的我还不懂如何欣赏人的美丑,可那样的英俊却是一眼就深入人心的。我痴看了他半晌,叫道:“你长得真好看,你是匈奴人中最好看的男人吗?不过於单也很好看,不知道等他长得和你一样高时,有没有你好看。”
  他轻咳两声,欲笑未笑地看了阿爹一眼,扭转头专心驯服小牛。阿爹面色尴尬地捂住我的嘴巴:“王爷见谅,都是臣管教不当。”
  黑牛戾气渐消,他谨慎地松开手,放黑牛离去。转身看见阿爹一手捂着我嘴,一手反扭着我的两只胳膊,而我正对阿爹又踢又踹。
  他颇为同情地看着阿爹道:“这可比驯服一头蛮牛要费心血。”
  把我和蛮牛比?我百忙之中还是抽空瞪了他一眼。他微怔一下,摇头笑起来,对阿爹道:“太傅既然有事缠身,本王就先行一步。”
  他一走,阿爹把我夹在胳膊下,强行带回帐篷中。我看到过草原上的牧民用鞭子抽打不听话的儿女,阿爹是否也会如此?正准备和阿爹大打一架时,阿爹却只是拿了梳子出来,命我坐好。
  “披头散发!左谷蠡王爷不一定是匈奴长得最好看的男人,但你一定是草原上最丑的女人。”
  我立即安静下来,一把拽过铜镜,仔细打量着自己:“比前一日我们看到的那个牙齿全掉光的老婆婆还丑吗?”
  “嗯。”
  “比那个胖得路都快走不动的大妈还丑吗?”
  “嗯。”
  我撅嘴看着镜中的自己,头发乱蓬蓬的,中间还夹着几根青草,鼻尖和脸颊上还染着几点黑泥,说多狼狈有多狼狈,唯独一双眼睛光华闪动。
  阿爹替我把脸擦干净,细心地把草拣去,用梳子一点点把乱发理顺:“我们编两根辫子,我先编一根,你自己学着编另一根,等编好了辫子,你肯定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小姑娘。”阿爹一面替我编辫子,一面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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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许诺》基本信息
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6月1日)
平装: 598页
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9787540447618
条形码: 9787540447618
商品尺寸: 23.4 x 16.6 x 4 cm
商品重量: 898 g
品牌: 中南博集天卷
ASIN: B005JATNX6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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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曾许诺》&《曾许诺·殇》——古言天后桐华回归力作,将爱写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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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许诺·殇》在题材上选用了《山海经》中被大众最熟知的黄帝蚩尤之战作为切入口,将蚩尤与阿珩的爱情在上古瑰丽的世界观中描写的美轮美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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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许诺·殇》封面主体为远古时期的大海和高山,寓意海枯石烂,配以皎月和彩虹,充满了时间感和沧桑感,封面文字采用印金工艺,将历朝历代经典诺言绝句凝聚,犹如碑文,铭刻在大海之上,整体充满了力量,又不失柔情,将“曾许诺”的精神体得现淋漓尽致。
  特别强调的是,本次采用了专业高白轻型纸印刷内文,使得图书整体品质极大程度提升。

媒体评论
  思念犹如毒草,日日啃噬着我,痛苦犹如利刃,夜夜切割着我。
  灼灼桃花盛开时,我的思念和痛苦无处可去,所以——
  我卷起了漫天狂风、漫天黄沙,只是为了听一次你的心跳。
  无数个日日夜夜,唯一能让我活下去的温暖就是一遍遍回忆你。
  可回忆越真切,思念就越噬骨,痛苦就越锥心。
  原来那一次次缠绵的相拥,最后只能隔着生死遥望。
  曾经我想和你一起追寻世间一切美妙的声音,可在你离去之后,我才明白,世上最美妙的声音,就是你柔声唤我“阿珩”。
  而现在,不管我多么悲伤地哭泣,都再听不到你一声温柔的轻唤。
  曾经我想和你一起畅游天下,可当世间只剩下我一个时,我才明白,你就是我的天下,世间最美的景色,就是你的笑颜。
  而现在,不管我多么痛苦地呼唤,都再看不到一次你的笑颜。
  曾经你总是喜欢强把我拽入怀,让我伏在你胸口,听着你坚实的心跳。
  而现在,那颗本来属于你的心,却在我胸口跳动。明明近在咫尺,朝夕相伴,可又远隔生死,无法触碰。
  宇宙混沌,鸿蒙初开时,天下只有一位帝王,那就是劈开天地,创造了这个世界的盘古大帝。那时候天与地的距离并非遥不可及,人居于  陆地,神居于神山,人可以通过天梯见神。神族、人族、妖族混居于天地之间。盘古大帝有三位情如兄妹的下属,神力最高的是一位女子,年代过于久远,名字已经不可考,只知道她后来建立了华胥国,后世尊称她为华胥氏。另外两位是男子,一位神农氏,驻守中原,守四方安宁,另一位高辛氏,驻守东方,守日出之地汤谷和万水之眼归墟。盘古大帝仙逝后,天下战火频起,华胥氏厌倦了无休无止的战争,避世远走,创建了美丽祥和的华胥国,可她之所以被后世铭记,并不是因为华胥国,而是因为她的儿子伏羲、女儿女娲。伏羲女娲恩威并重,令天下英雄敬服,最终制止了兵戈之争,被尊为伏羲大帝、女娲大帝。伤痕累累的大荒迎来太平,渐渐恢复了生机。几千年之后,伏羲大帝仙逝,女娲大帝悲痛不已,避居华胥国,从此再没有人见过她,生死成谜,伏羲女娲一族日渐没落。此消彼长,随着伏羲族的没落,中原的神农,东南的高辛成为两大霸主,表面上仍然恪守当年在伏羲女娲大帝面前签下的血盟,互不侵犯,可暗地里都野心勃勃,想吞并对方。在大荒的西北,有一座不出名的山,叫轩辕山,山脚下居住着无人注意的小神族—轩辕族。一次盛大的祭祀仪式后,轩辕族的大长老力排众议,推举了族中最年青的英雄为首领,可即使大长老都没有预料到这个少年会完成什么样的伟业。不过几千年的时间,少年率领着名不见经传的轩辕族迅速壮大,等神农和高辛意识到他的危险时,已经错过了消灭他的最佳时机,只能无奈地看着轩辕族一跃成为第三大神族,势力已与神农、高辛两个上古神族并列。三大神族,为首的是神农族,也就是当年奉盘古之命驻守中原的神农氏的后代,首领被称为炎帝,炎帝神农氏以仁治国;其次是高辛族,是当年驻守东南方的高辛氏的后代,首领被称为俊(Shun)帝,俊帝以礼治国;最后是新近崛起的轩辕族,统辖西北,首领被称为黄帝,黄帝以法治国。自此,中原的神农、东南的高辛、西北的轩辕,三分天下,三足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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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钥颖许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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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西下,青山苍茫。阿珩你依偎在少昊的怀抱中却遗忘了我,不知道我在你看不到的阴影处想着你,爱着你。
  蚩尤是烈火,少昊就是清泉。潺潺流水围绕心间,利万物而不争。少昊曾对阿珩说:“我只是想保护这一片星空下的子民。”他曾想那个最高的位置哪容得下两个人,少昊并不迷恋权力却也需要权力。他在猜忌中长大如履薄冰,他也曾试着相信过却仍被辜负。
  相信两个字太难太难了。

  桃花树下约今生文/别易
《曾许诺》是桐华继《云中歌》之后又一部言情力作,故事脱胎于神作《山海经》。讲述了一段将爱写到极致的凄美爱情。在我看来,《曾许诺》共有下述数美,令人感动唏嘘。
●诺言之美小说最打动人的莫过于男女主人公蚩尤和阿珩的爱情故事。俩人最初相遇之时,蚩尤还是一个如同猛兽的野蛮人,没有温暖的情感,只有无止尽的仇恨,直到他见到阿珩那一刻,野蛮的心中才拥有柔情,也是从那一刻开始,蚩尤才真正成为一个人。数百年后,蚩尤成为所向披靡的战神,但他却依然在空虚地等待。他等待的是一段爱的诺言,当年蚩尤与阿珩桃花树下约今生,他们的人生牵上了一条细细的丝线,他们的爱情在逐渐升华,在彼此的纠缠之中,两个人的爱情变成了一种美好的祈愿。我们现在这个社会,每天每个人甚至每一分钟都在许诺,可是真正能够履行的诺言又有多少呢?大多数的诺言最终都变成了欺骗,成为了指责对方最完美的利器。划破虚伪的外表,刺的人鲜血淋漓。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诺言的存在,但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深深的被小说之中的诺言所感动。这是我们现在社会极度缺乏的东西,我们只能在蚩尤与阿珩的身上看到,诺言的美丽。
●战争之美真实的战争是残酷的,桐大笔下的战争却是美丽的。相比那些有着历史可寻的古言小说,桐华的这本《曾许诺》显然在背景上更加的宏大,以上古神话《山海经》为基础,众多资料为考证依据之下的故事背景,显然同时又比那些完全架空的神秘世界来的更加真实,更加具有震撼效果。蚩尤、少昊、轩辕、神农、炎帝,王母和祝融,当这些上古神话之中我们耳熟能详的人物们逐一的在小说之中出现,作者桐华赋予了他们新的性格以及新的生命。我们可以随着情节,在阅读的时候和这些上古神话之中的人物们一起体验欢笑与痛苦,和他们一起分享那一份弥足珍贵的心情。这不得不说是对《山海经》的经典演绎。……

作者简介

桐华,今世做过最骄傲的事,是的你爱的诺言将爱写到极致桐华回归古言最强音桐华“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是从小惯看的景色。因向往“,小桥流水人家”,工作后素性跑到南方,领略番芭蕉夜雨,薄暮昏冥。现定居美国。一直觉得人生不管是“大江东去,浪淘尽”,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都该体会经历。

已出版作品:《步步惊心》《大漠谣》《云中歌》《被时光掩埋的秘密》《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等。

《曾许诺》目录:
引言
一 我本楚狂人
二 误落尘网中
三 只因前缘误
四 如有意,慕娉婷
五 笺短情长,寸心难寄
六 辜负当年林下意
七 最是一生好景时
八 青杠木百角藤
九 医天下者不自医
十 桃花树下约今生
十一 然诺重,君须记
十二 薄情转是多情累
十三 秋风肃肃起边关
十四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十五 道是无情却有情
十六 此生此夜不长好
十七 天长地久有时尽
文摘

《曾许诺·完美终结殇》目录:
一 不思量,自难忘/001
二 纵使相逢,应不识/015
三 天能老,情难绝/037
四 路险难兮独后来/057
五 东风恶,欢情薄/077
六 弃我而先,孰饮我酒,孰听我琴/092
七 与君世世为兄弟/103
八 思郎恨郎郎不知/122
九 山盟犹在,情缘难续/140
十 多情自古空余恨/154
十一 沉琴绝酒,从此孤/173
十二 世间并无双全法/183
十三 誓将碧血报国恨/198
十四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220
十五 留恋处,军角催发/240
十六 桃花落,生别离/254
十七 山河破碎风飘絮/274
十八 曾因国难披金甲/296
十九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313
尾曲/341
后记/343

文摘1:

       跳花节,四月八,正是春浓大地,山花烂漫时。

       跳花谷中,满山满坡都是五颜六色的鲜花,盛装打扮的姑娘们藏在花树下唱着山歌,寻找着情哥哥;男儿们或三五成群站在岩石上与伶牙俐齿的姑娘们对着山歌,或独自一人站在花树下吹着芦笙;还有已经情定了的男男女女手牵着手,躲在鲜花丛中窃窃私语。
        西斜的太阳照耀着美丽的山谷,温柔的春风吹送着鲜花的芳香和烈酒的醇香,山坡上有美丽的姑娘、强壮的汉子,他们唱着热情的山歌,吹奏着欢快的芦笙……山谷中充满了欢乐,似乎连枝头的小鸟都在笑跳起舞,没有人知道欢乐的山谷即将变成血腥的屠宰场。
        突然,四面腾起了火焰,欢乐的人们毫无准备,只能惊惶无措地躲避着火焰,渐渐地,人群被逼迫到了一起,火焰聚拢,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圈,喷吐的火焰就像是红色的栅栏,把所有人都关押在了烈火监狱中。
        几个勇士不甘地冲向火焰,可火焰却像活得一般,缠绕住他们的身子,他们被烧着,发出凄厉的惨叫,软倒在地上,却怎么打滚都无法扑灭火焰,被活活烧死。
        人群惊惧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祝融驾驭坐骑,从天而降,不屑地看着火圈中的人。
        祝融对着群山说:“畜生,限你日落之前赶到我面前,否则每炷香就死十个贱民,直到九夷灭族。”他的声音如雷一般一波波传开,山鸟惊惧,走兽奔逃,寨子里的人们都痛苦地捂着耳朵蹲在地上,浑身软绵绵地提不起一丝力气。
        一个九夷勇士挣扎着爬起,怒吼道:“兽王已经离开了,你休想用我们要挟兽王!”
        祝融冷笑一声,“我先杀了你们这些贱民、暴民,他若逃到天边,我就到天边去取他首级。”
        四个最勇敢的九夷勇士浑身颤栗,双目充血,看看火圈中的族人,再望望莽莽大山,竟然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盼着兽王出现,还是盼着他不出现。
        太阳渐渐西斜,越变越小,往日这个时候,寨子里家家炊烟,户户笑语,可今日只有沉重的喘气声。渐渐地,喘气声都越来越小,众人都屏息静气,似乎这样就可以让太阳慢点走,让族人多一分活着的生机。
        太阳的最后一丝余晖在消失,祝融冷哼,“果然只是一头无胆的畜生!”他挥了下手,示意杀掉十个人。
        黑羽上前,祝融和其余神将都暗暗提防,如果畜生真是九夷供奉的神灵,这是他最后的救人时机。
        黑羽缓缓举起了刀。火圈外的神、火圈内的人都在屏息静气地等待,整个山谷中没有一丝声音。
        刷—
        随着刀光,十个人头齐刷刷地掉在地上。
        “你是神吗?就是恶魔也没有你凶残!”鲜血刺激了人群,人们忘记了对神的畏惧,凄声咒骂,又哭又嚷。
        祝融失望地看着四周的大山,戒备松懈了,看来畜生毕竟是畜生,无情无义,并不会冒死来救人。
        又过了一炷香,祝融对黑羽点头,黑羽再次走向火圈,刀光闪过,又是十个人头齐刷刷地落地。
        “跟他们拼了!”
        “求求您,您是尊贵的神啊!”
        男子们愤怒的咒骂,女子们悲伤的哭泣,此起彼伏,响彻山岭。
        又过了一炷香,祝融已经连看都懒得看了,只一心盘算着畜生在逃往哪里。
        黑羽再次走近火圈,几个壮年男儿把站在外围的女子拉到身后,自动站成一排,恰好十个人,虽然脸上是视死如归的平静,眼睛却怒瞪着黑羽,诉说着绝不屈服。
        黑羽心头一颤,咬了咬牙,挥刀要砍,扑通一声,突然就没了影子,只看地上裂开一个黑黢黢的地洞。 
        蓝阗和几个神将急忙上前查看,地洞又窄又深,火光难入,几只穿山甲探了探脑袋,哧溜一下又缩回了地洞。
        “黑羽?”
        “死……死了!”语调奇怪,似乎不会说话,两个短短的音节?说得艰涩难听。火圈里的人群却在欢呼,“是兽王!”“兽王来了!” 
        祝融急怒下,一掌推出,一团赤红的火焰呼啸着飞进地洞。
        “啊!”凄厉的惨叫,听着竟是十分耳熟。
        蓝阗借着火光,看到地洞里好似趴着个人,他的神兵如意鞭变得无限长,把人缠了上来,是一具已经被祝融的雷火烧得焦黑的尸体。
        “是、是……黑羽。”
        众位神将面面相觑,祝融这才反应过来中了畜生的狡计,而此时地洞里的畜生早已逃走,激怒下,祝融抬掌?想杀死火圈里剩下的贱民。一个女子尖叫:“您说过只要兽王出现就放过我们,兽王已经出现了!”
        祝融虽然脾气暴躁,残忍好杀,却向来自视甚高,从不出尔反尔。一腔怒气无处可去,他暴跳如雷,震天怒吼,“畜生,我一定要亲手割下你的头颅,挖出你的心肝!”硬生生地改变了掌力,火焰砸向地洞,轰一声地洞塌陷。
        蓝阗凝视着脚下,分析着刚才的一幕。只怕他们刚到九夷,畜生就在暗中观察他们。当二十个九夷人被杀后,贱民又哭又骂,声音嘈杂,他们认定计策失效,懈怠下来,这头畜生就驱使穿山甲把陷阱打通。黑羽掉下后,和畜生敌暗我明,怕遭暗算,不敢出声,畜生却故意出声激怒祝融,借刀杀人。如果祝融神力弱一点,也许黑羽还来得及解释,可祝融神力太高,只是一瞬,已经夺去黑羽性命。
        这头畜生果然狡猾狠毒,如今让他逃了,不可能再拿人质逼他出来,这连绵千里的九夷山就是畜生的家,他们神力再高,也如大海捞针。
       众位神将都面色沮丧,生怕被祝融责骂,祝融却闭目了一瞬,指着西南方向说,“畜生逃向那边了,我们追!他藏身地洞时,身上沾染了火灵,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一群神将即精神一振,畜生的修为和祝融相比天壤之别,唯一的优势就是熟悉地形,善于藏匿,此时他无法躲藏,就相当于失去了一切庇护。

 文摘2:
       蚩尤走进桃花林间的竹楼,默默地坐着,月色如水一般洒在竹台上,凤尾竹声潇潇,他左手的指间把玩着驻颜花,右手拎着一大龙竹筒的酒嘎,边喝酒边望着满山坡的桃花。
  山中四月天,满坡桃花开得云蒸霞蔚,缤纷绚烂,可桃花树下,早没了赴约的人。
  半醉半醒间,蚩尤踉踉跄跄地拿出几百年前从玉山地宫盗出的盘古弓,用尽全部灵力把弓拉满,对着西方用力射出,没有任何动静。
  他已经拉了两百年,这把号称不管天上地下都能让自己和所思之人相会的弓却从来没有发生作用。
  蚩尤不肯罢休,不停地拉着弓,却怎么拉都没有反应。每一次都全力而射,即使蚩尤神力高强也禁受不住,无数次后,他精疲力竭,软坐在地上。
  蚩尤举起龙竹筒,将酒液哗哗地倒入口中。
  远处有山歌遥遥传来:
  送哥送到窗户前,打开窗户望青天,天上也有圆圆月,地上怎无月月圆?
  劝哥不要昧良心,一更起风二更息,寅时下雨卯时晴,翻起脸来不认人!
  蚩尤手里的龙竹酒筒掉到地上,他不自禁地凝神听着,歌声却消失了。
  “阿珩!”
  阿珩,是你在责怪我吗?他跃下竹楼,踩着月色,踉踉跄跄地向着山涧深处走去。
  越往山中走,桃树越多,落花缤纷,几如下雨。朵朵片片,落在肩头脸上,没有打湿人衣,却打湿了人心。
  “阿珩,阿珩,你在哪里?”
  蚩尤不停地叫着,可无论他怎么呼唤,桃花树下都空无一人。
  只有,冷风吹得桃花雨一时急、一时缓,纷纷扬扬,落个不停,犹如女子伤心的泪。
  蚩尤的酒渐渐醒了,阿珩永不会来了。
  他痴痴而立,凝视着眼前的桃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在何处?
  月光从花影中洒下,照得树干泛白,蚩尤缓缓走近,却看见树干上密密麻麻写着“蚩尤”二字。
  阿珩离去后第二年的跳花节,他穿着她为他做的红袍,在桃花树下等待通宵,醉卧在残花落蕊中,悲痛中竟然迁怒桃树,举掌正要将树毁掉,无意中瞥到树干上密密麻麻都是小字,凝神细看,竟然是无数个“蚩尤”。
  玉山六十年的书信往来,他一眼认出是阿珩的字迹,看到熟悉字迹的刹那,他的心脏犹如被尖刀刺中,窒息地抽痛,字迹犹存,人却已不在。
  满树深深浅浅的蚩尤,都是她等待的焦灼和无望。
  足足几百个蚩尤,一笔一画都是情,一刻一痕都是伤,她当日究竟等了多久?又是怀着怎样的绝望离去?

实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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